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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西海岸新区卫生健康系统 2024年定向选聘优秀医政和公共卫生事业 管理干部储备人才公告(北京中医药大学)

发布时间:2023-12-07 浏览量:142

为加快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示范引领区和半岛区域医疗中心,加强年轻医学干部人才储备,青岛西海岸新区卫生健康局决定引进优秀医政和公共卫生事业管理干部储备人才,面向北京中医药大学等高校定向选聘2024年全日制应届优秀毕业生。有关事宜现公告如下:

一、有关情况简介

青岛西海岸新区是2014年6月3日国务院批复设立的第九个国家级新区。获批以来,地区生产总值相继跨过3000亿元、4000亿元台阶,2022年地区生产总值4692亿元,位列19个国家级新区前三强,贡献了青岛市1/3的地区生产总值、海洋生产总值、规上工业总产值、固定资产投资和外贸进出口额,荣获国家推进质量工作成效突出先进区等70余项国家级荣誉。

青岛西海岸新区卫生健康工作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高质量发展为引领,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数量上扩增、区域上均衡、品质上提升,努力构建覆盖人类全生命周期的整合型卫生健康服务体系。截至2023年10月底,全区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1480家,床位12713张;卫生人员总数1.78万人,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3.82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4.83人;居民人均期望寿命81.05岁,健康素养水平31.15%,主要健康指标处于全国前列。新区先后荣获“全国首批医养结合示范区”“全国首批医共体改革试点区”“国家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二、选聘数量

青岛西海岸新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计划选聘5名,具体数量根据选聘工作情况确定。

三、选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二)身心健康,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三)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

(四)截至2023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周岁。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2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北京中医药大学2024年全日制应届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具体专业要求详见《青岛西海岸新区卫生健康系统2024年定向选聘优秀医政和公共卫生事业管理干部储备人才岗位汇总表》(附件1)。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应按规定学制如期取得。

(六)中共党员、学生干部、各类奖学金获得者优先考虑。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因犯罪受刑事处罚的;

2.违纪违法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被开除公职的;

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8.在校期间受过处分的;

9.中共预备党员由于个人原因延长预备期的;

10.在校期间有学术造假不良行为的;

11.现役军人;

12.独立院校毕业生,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的高校毕业生,在读全日制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1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选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电子邮箱报名(2023年127日9:00-12月11日16:00)。符合条件且有报考意愿的学生,填写《青岛西海岸新区卫生健康系统2024年定向选聘优秀医政和公共卫生事业管理干部储备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并于2023年1211(星期)下午16:00前将《报名登记表Word电子版及签字盖章后的PDF扫描件发送至报名邮箱xhaxqwjjrsk@163.com,邮件主题注明“岗位名称+姓名+电话”。

2.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选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如有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考试录用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如有隐瞒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聘资格,列入社会诚信黑名单,5年内不得报考青岛西海岸新区公务员、事业单位岗位。报考人员在选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选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面试

根据报名审核情况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面试在校内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重点了解人选的政治品质、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发展潜力等,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列入考察和体检范围。面试时需携带加盖所在院系及学校就业指导部门公章的《报名登记表》交现场工作人员。

(三)考察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等额进行考察、体检。考察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到人选所在高校组织开展。体检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选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的,可视情从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拟选聘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四)公示聘用

对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选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影响选聘问题的拟选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对发现有影响选聘问题并查实的,取消选聘资格。毕业后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手续。选聘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管理培养

1.选聘人员由青岛西海岸新区工委组织部、区卫生健康局共同管理,根据工作需要,可在全区内或卫生健康系统内统筹调配使用。

2.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根据有关规定办理定级。建立选聘人员跟踪管理制度,根据选聘人员个人情况和专业特长,通过教育培训、挂职锻炼、实践历练、建立导师制等方式,定期组织主题论坛、座谈交流、谈心谈话等活动,进行跟踪管理和系统培养。

六、相关待遇

聘用后,按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有关规定确定工资薪酬待遇。

根据有关规定,对于首次来青就业创业并且购买唯一商品住房的青年人才,按照博士研究生每人15万元、硕士研究生每人10万元的标准,发放青年人才在青创新创业一次性安家费。对于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在青就业的,按照硕士研究生800元/月、博士研究生1200元/月的标准,给予不超过36个月的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对于新引进的研究生,在发放研究生住房补贴的同时,新区按硕士研究生2400元/年、博士研究生3600元/年的标准,给予不超过36个月的生活补贴。如遇政策调整,相关待遇享受以最新政策为准。

七、纪律要求

选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参加选聘人员要严格按照选聘公告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纪律要求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有关说明

1.本次选聘工作,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

2.就业协议签订后,未经青岛西海岸新区卫生健康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不得解约。选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后,不按时报到视为违约,可直接取消录用资格。

3.参加选聘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选聘的,责任自负。

公告未尽事宜由青岛西海岸新区卫生健康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2-86172130(选聘期间开通);

监督电话:0532-86162781。

请在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30拨打

 

附件:1.青岛西海岸新区卫生健康系统2024年定向选聘优

秀医政和公共卫生事业管理干部储备人才岗位汇总表

2.青岛西海岸新区卫生健康系统2024年定向选聘优秀医政和公共卫生事业管理干部储备人才报名登记表

 

 

 

青岛西海岸新区卫生健康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27


附件1:青岛西海岸新区卫生健康系统2024年定向选聘优秀医政和公共卫生事业管理干部储备人才岗位汇总表.xlsx
附件2:青岛西海岸新区卫生健康系统2024年定向选聘优秀医政和公共卫生事业管理干部储备人才报名登记表.docx